超市,便利店如何办理食品(含保健食品)许可01受理条件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盟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02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完成后,自动生成申请书);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原件1份;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原件1份。
03办件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常见问题:
1.我因故不经营餐饮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注销吗?
答: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2.经营成品包装凉菜需要单独设置凉菜间吗?
答: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三+九条规定: 申请现场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的应当设立相应的制作专间。
3.我想开办中央厨房,请问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答: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四+二条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内设中央厨房的,中央厨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