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对于一些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来说是必要的,因为它能够确保商品的合法性和原产地的真实性。同时,这也是一种保护知识产权和防止偷运商品的保障措施。
未再加工证明的办理方式即企业将所办理的原产地证同对应的商业发票和提单递交香港中检局,由该机构在产地证的正本上加盖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签章。
根据相关规定,凡是货物自中国出口若途中经过香港转运的,则进口人应按照以下规定提交中转确认书或未再加工证明:
(一)对于在香港或澳门中转的非集装箱运输货物,以及中转期间非因预检验开箱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香港或澳门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
(二)中转期间进行预检验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中国检验(香港)公司或澳门中国检验公司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
(三)对于中转期间未开箱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香港或澳门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或者中国检验(香港)公司或澳门中国检验公司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
代办未再加工证明办理的具体流程:
首先,要明确自己公司(出口企业)的货物是否有经过香港停靠或者经香港转运;
其次,如若所出口的货物有经香港停靠或转运,则需提供货物出口的原产地证正本以及相关的辅佐材料并邮寄给我们;
然后,我们收到贵司的资料后进行核实及备好相关辅佐资料,继而递交至香港中检局进行办理;
之后,未再加工证明办理完成,我们取得未再加工证明正本后并邮寄给你们。
未再加工证明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只要提供的资料齐全,一般只需要2-3个工作日即可取得未再加工证明正本。
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
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原意就是产地证已送至货物目标国,提供不了产地证正本,这种情况下就要办理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未加工证明(Non-Processed Material Certificate)是一项由香港政府颁发的文件,用于证明进入香港的物品或材料未经加工或经过任何形式的改变。
这种证明通常需要提交给香港海关,以确保物品符合香港法律的规定和要求。香港未加工证明是为了确保进入香港的物品或材料符合香港的法律和规定,防止非法贸易和造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