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建筑主体结构第三方鉴定方法
混凝土结构常见裂缝产生的原因及其分布、形态特征,这都是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及裂鏠调查统计结果所得。其中包括荷载作用下混凝土结枃的拉、压、弯、男裂缝,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作用下、施工因素引起的结枃裂缝。通过对以上缝的归纳汇总,使得检测人员能够根据缉的表面形态确定鏠所属类型,弄清裂缝成因、性质和危害,为裂缝的处理提供依据。各类裂鏠有如下特征
(1)微裂缝:非常细微和短的裂缝,一部分在砂浆里,一部分在骨料和砂浆的界面上,通常只能用显微镜才能看见。这种裂缝由内应力或应力流的转向产生,需要用高灵敏度的超声检查。特别是沿混凝土浇筑方向的微裂缝会降低抗拉强度和增大抗拉度的离散性
(2)贯穿裂缝:指贯穿构件整个横截面的裂缝,由轴心受拉或小偏心受拉形成。
3)弯曲裂缝:这种裂缝始于受弯构件的受拉边绿,常止于中和轴以下。
(4)中间裂篷和粘结裂缝:在通过配筋区的贯字性裂缝之间,有时形成很小的中间裂缝,此种裂缝大部分只达到外层钢筋处,并可由早期的表面裂缝或小的内部粘结裂缝引起
(5)剪切裂缝:此种裂缝是由剪力或扭矩引起的斜向主拉应力造成,且与钢筋轴线成一定的夹角。由剪力引起的剪切裂缝,可由弯曲裂缝演变而成,或者在梁腹中开始。
6)沿钢筋的纵向裂缝:新浇筑混疑土疑园下沉受阻时产生,或者钢筋腐蚀时体积膨胀产生,有时也由高的粘结应力造成的横向拉力所致这种裂缝可能伸延到表面,在钢筋间距密时与表面平行,并使混凝土保护层呈売状剥落。在预应力结构中,如果混疑土保护层太薄或纵向压力太大,纵向裂缝就会沿着套管中大的预应力钢筋丝束产生;如果灌入砂浆太稀,在套管中存在过多的水而且冻结,也会产生纵向裂缝。
(7)表面裂缝和网状裂缝:这种裂缝是由不均匀收缩、碳酸盐或温差引起的内应力造成。如果产生内应力的内部约束力没有明显的方向,则网状裂缝可在任意方向形成。如果以拉应力方向为主,此种裂缝则平行分布。这类裂缝不深,大部分为几亳米至十几米,当温度和收缩差逐新减小时,这种裂缝会自动闭合。
1.房屋可靠性评级:
对无正规设计、施工、鉴定或没有经质量监督站监督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超过使用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中小学校舍、幼儿园房屋安全性鉴定等需要对房屋安全性进行鉴定的工作,对建筑改变使用功能(如:民用住宅改为商业用房或幼儿园教室等)后能否满足使用要求进行鉴定等。综合评定被鉴定建筑能否继续使用,是否存在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隐患。
2.民用建筑适修性评估:
对受损房屋或不满足使用要求、不满足抗震规范的建筑修复后能否恢复原功能,或改造后能否达到现行设计标准的要求进行鉴定,结合修复房屋所需费用,评定建筑是否适宜进行修复,如不适宜进行修复,提出拆除重建建议。
3.民用建筑灾后鉴定:
对建筑物受到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木构件受白蚁损害或受车辆撞击后受到损坏,对建筑受损程度、能否继续使用进行鉴定,并结合修复房屋所需费用,评定建筑是否适宜进行修复,如不适宜进行修复,提出拆除重建建议。
4.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估:
混凝土构件受到损害或超出使用年限后,能否继续使用进行鉴定,并对可以继续使用的年限提出建议。
5.钢结构耐久性:
钢结构构件受到损害或超出使用年限后,能否继续使用进行鉴定,并对可以继续使用的年限提出建议。
6.砌体结构耐久性评估:
砌体构件受到损害或超出使用年限后,能否继续使用进行鉴定,并对可以继续使用的年限提出建议。施工验收资料缺失的房屋鉴定。
7.受地下工程施工影响的建筑安全性鉴定:
建筑地下及周边存在矿道、地铁线路等对建筑产生的影响进行鉴定,判断对被鉴定建筑是否产生影响及影响程度进行鉴定。
8.振动对上部结构的影响:
基坑回填过程中产生的震动、建筑周边道路施工产生的振动、建筑周边施工产生的振动等对建筑造成的影响,是否造成损坏及损坏程度进行鉴定。
9.工业建筑物可靠性评级:
对无正规设计、施工、鉴定或没有经质量监督站监督的建筑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超过使用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对建筑改变使用功能(如:仓库改为生产车间等)后能否满足使用要求进行鉴定等。综合评定被鉴定建筑能否继续使用,是否存在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隐患。
10.工业构筑物可靠性评级:
对无正规设计、施工、鉴定或没有经质量监督站监督的构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综合评定被鉴定构筑物能否继续使用,是否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隐患。
11.工业建筑灾后鉴定:
1、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要求,可根据建筑所在场地、地基和基础等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作下列调整:
1)Ⅰ类场地上的丙类建筑,7~9度时,构造要求可降低一度。
2 )Ⅳ类场地、复杂地形、严重不均匀土层上的建筑以及同一建筑单元存在不同类型基础时,可提高抗震鉴定要求。
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和0.30g的地区,各类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要求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采用。
4 )有全地下室、箱基、筏基和桩基的建筑,可降低上部结构的抗震鉴定要求。
5 )对密集的建筑,包括防震缝两侧的建筑,应提高相关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
6 )对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建筑,可根据其不符合要求的程度、部位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影响的大小,以及有关的非抗震缺陷等实际情况,结合使用要求、城市规划和加固难易等因素的分析,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变用途或更新等抗震减灾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