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行业生态逐步向好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专业化、规范化将成为未来私募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记者近日采访获悉,多家私募基金正参照登记备案新规进行自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登记备案新规重点防范伪私募、乱私募,严把行业入口关,私募基金后续在展业过程中须进一步提升自身质量,包括公司团队实力、内部治理、合规风控、专业能力等。”沪上一家小型私募人士透露,公司正开展全方位自查,重新审核存量基金的合同、风险提示、合格投资者认定等资料,并决定增加风控、运营等岗位的人员配置。
纯达基金表示,公司合规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登记备案新规,后续会重新评估现有内控体系及制度流程,根据监管要求进行完善。与此同时,公司会对比登记备案新规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合规工作。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对股权高管要求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以及**管理人员应当符合《登记备案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注:具有股权投资管理或者相关产业管理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下列工作经验之一:
(1)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及相关资产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股权投资、股票发行保荐业务,且担任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信托经理、投资主办人、保荐代表人等职务,或者担任**管理人员或者同等级别职务;
(2)在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设立并控股的企业或者上市公司,从事股权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或者担任经营管理等职务;
(3)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从事股权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或者担任**管理人员;
(4)在拟投行业公司担任**管理人员或者在具备一定技术门槛大中型公司担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在科研院校相关领域担任专家教授、研究人员,或者在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科技型企业担任创始人;
(5)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员、合伙人或者从事资本市场相关业务,或者在实体企业、上市公司从事资本市场相关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业务;
(6)在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员、合伙人或者从事资本市场相关业务,或者在实体企业、上市公司从事资本市场相关的合规、风险控制、法务等业务;
(7)在****、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且具有与拟任职务相关的管理能力;
(8)中国证监会和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有一位负责投资管理的**管理人员,具备前款第(1)项至第(3)项相关工作经历。
4、股权业绩要求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管理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近10年内至少2起主导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项目经验,投资金额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且至少应有1起项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权并购或者股权转让等方式成功退出。其中主导投资是指相关人员主持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等工作。上述业绩要求应当提供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工商确权、项目退出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