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商业类文件是涉及公司业务的内容,主要有:
(1)用于通关结汇的各类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Invioce、 装箱单、提单、商检证、屠宰证、船证明、保险单等;
(2)用于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证明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3)其它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件。
商业文件认证流程:商业文件有些要做成商事证明书的形式,有些可以做成公证/书,然后送代理处递交外交部和使馆认证。
商会认证至少分两种:产地证商会认证,这时可以在产地证第5栏加盖个商会章。文件商会认证,就是要做成商事证明书的形式了。使馆认证的含义: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向中东,拉美,非洲等国这和地区的出口贸易是益增长,大量物美价廉的商品大量占入了这些国家的市场,给他们本国的企业造成的冲击,因此这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纷纷制定贸易保护措施和产品限制政策,要求我国出口的货物的有关单据必须经过其驻华使馆的认证,方可办-理进口该国海关的通关手续。常见的有阿根廷和埃及,该国海关就明确规定,凡是我国出口到该国的货物,必须出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并由其驻华使馆审核后,在证/书背面加盖印章,对证/书加以确认,该批货物方能顺利通关。这种在有效单证上由驻华使馆盖章认证的做法,就叫“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