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是否要召开股东大会?
虽然《公司法》并未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但是《公司法》第27条第7项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公司法》第37条第10项规则,修正公司章程需求经股东会表决。换言之,改变法定代表人归于修正公司章程的内容,那么,依法应当就此事项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三、变更登记的文件?
1.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2.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四、没有变更登记会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