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营业范围有涉及到“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有害物质的物品,需要由专门的部门”安监局“进行拿前置审批批复方可经营。
一、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地、设施、建筑物需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地面积40平米以上、纯办公性质、300平以下提供大厦消防和物业开具没有进行二次装修的证明;300平以上提供二次消防、本栋大厦不能有餐馆、酒店;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办公场地消防验收报告
(3)办公室场地租赁凭证
(4)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从业资格证人员
(5)安全评估报告、应急预案
(6)专家评定
(7)仓库和运输资质公司合作合同
(8)三级教育台账及其他资料
(9)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照片;
防灾应急的应急要点
1、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2、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3、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详情请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