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互联网线上销售行为,在今年8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并明确自2022年12月1日期实行。目的是为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便群众用药、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以及第三方平台管理各方责任义务等作出规定。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条件
1.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单位或其它组织;
2.企业应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企业应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
未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不能网上卖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相关处罚规定
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怎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