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1453,第 6 版,2016 年 3 月 29 日- UL 安全电动增压器和商用储水箱
热水器标准更少,根据美国国家电气法规 NFPA 70 在普通场所使用,并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容量超过 120 加仑(454 升);
b) 额定功率超过 12 千瓦;或
c) 配备一个或多个温度调节控制器,允许水温超过 85°C (185°F)。
这些加热器旨在按照模型机械和管道规范进行安装。
容量不超过 120 加仑(454 升)的电热水器,额定功率不超过 12 千瓦,并配备温度调节恒温器,其刻度盘设置不超过 77°C(171°F),并配有停止防止调整到更高的设置,应按照家用蓄电箱热水器标准 UL 174 中的要求进行判断。
这些要求不包括电锅炉、商用烹饪器具、医疗和牙科设备或其他电加热设备包含在或作为独立于本标准的个别要求的一部分的设备或器具。这些要求不包括电极式锅炉。
在下文中,仅适用于增压热水器或商用储水箱热水器的要求通过该要求中涉及的设备的特定参考来确定。没有这样的具体参考或使用术语热水器表明该要求适用于本标准中涵盖的所有设备,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