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中介代办多少钱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活动的必备证件,下面介绍一下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注意事项。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必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拥有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的人员、设备、资金等物质条件,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表:包括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需在申请前向当地广电管理部门索取。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的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的人员名单及职务资格证明文件。 节目预案及制播方案。 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相关的设备清单及证明文件。 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相关的经费来源证明。
三、审批流程
1. 提交材料: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当地广电管理部门。
2. 预审:广电管理部门进行材料预审,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告知申请人进行补充或者修改。
3. 现场审查:现场进行设备与场地检查,同时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机构、人员、经费等情况。
4. 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条件,评出合格或不合格。
5. 批准:经评审合格后,由广电管理部门颁发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履行版权与著作权证书等法律手续。 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接受广电部门的检查核验,配合相关监管工作。 申请人必须根据许可证的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年报、备案、报备等递交工作,以符合广电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