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有一些企业经营不下去了,或是各种各样的原因,想要注销自己的企业,结果发现,注销也不容易。各种补账、解释、清缴、补税、罚款等等,头大得很。
还有很多企业,给注销企业作为应对税务风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方式,他们认为一旦注销了,基本上就不会再去追究了,除非遇到有人举报,或是有其他公司涉及被查,泱及鱼池,才有可能查到已经注销了的企业。
以下是注销注意事项:
第一:倒查三年
你以为注销是那么容易的吗?你提出注销以后,一般会来个重点查账,查三年左右的账,有的地方查五年。你的账能倒查三年吗?
所以我们在注销这个事情上,有了第一个建议:叫“饿三年”,什么叫“饿三年”呢?
先注册一个新公司,给业务转移到新公司,慢慢来将原来的公司“饿死”,保证*后三年、五年是**可以查的。
第二:净资产要大于0
注销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个点:净资产一定要大于0,如果小于0的话,不是走注销程序,是要走破产程序的,那就更麻烦了。
如果账上确实小于0,该怎么办?好办法就是注册资金马上实缴一笔,让净资产大于0就可以了。
第三:注销要做两次汇算清缴
做注销的时候要做两次汇算清缴,哪两次呢?
1、从1月1号到我们的停止经营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2、清算期间,就是停止经营日到*后的公司注销的那一天。
第四:资产负债清理
1、资产项,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科目有余额的话,该处理的处理,该卖的卖,该作坏账准备的做坏账准备。
2、负债项,应付账款要付给往来单位,不要付的应付账款,做营业外收入。
3、清理完毕后,只余下“货币资金、注册资金、未分配利润”三个科目有余额。
第五:应付账款及其它应付款处理办法
企业在注销清算的时候,经常遇到一个问题,其它应付款是借了股东或是实控人的的钱,公司又还不起,这个时候,正常处理是要入“营业外收入”,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我们按照固有的思维去执行的话,很有可能产生很多税收,而且这个税收交得很冤(蠢)。
举例
A公司要注销,在注销前:
资产:货币资金余5万
负债:其他应付款(个人)100万
所有者权益:注册资金是实缴0万
未分配利润:95万(按照税法,汇算清缴时调增90万,*后税法上亏损5万)
这个例子有两个问题。
1、净资产小于0,不能走注销程序,要走破产程序,事情就搞复杂了。
2、账上的资金不足以偿还应付款,导至应付未付,就是企业的营业外收入,与未分配利润一抵,抵后有95万未分配利润,应交企业所得税。
那么怎么解决这两个问题呢?
只要增加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把注册资本金实缴增加到100万。还款其他应付款100万,其他应付款就没了,对不对?净资产也大于0了,走破产程序这个事,也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