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全套代办费用标准
随着数字媒体和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经营迅速成为新的发展领域。如果您计划在上海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经营活动,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您需要先获得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以下是该许可证的办理材料指南。
办理条件
根据上海市广电局的相关规定,以下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有关广播电视机构、音像制品出版单位以及其它业务单位; 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制作电视节目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申请材料
如果您具备以上条件并可以提供如下材料,那么您可以开始申请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明文件; 申请表。需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表》,上海广播电视台官网可下载; 申请人身份证明、照片。如果是单位申请,则需提交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明、照片; 申请单位介绍。包括组织机构和业务范围简述; 场地证明。包括场地产权证明、场地租用合同、证明材料等; 节目和制作方案说明。包括节目策划、内容、制作环节、节目形式和特点等; 法律法规证明。包括版权相关证明、广告法规证明等;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需提供的话,请根据上海市广电局的要求进行提供。 审批流程
提交以上申请材料后,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发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果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会被退回要求补充提供材料。
如果您的申请被批准,您将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果不批准,您可以向上海市广播电视局申请重新审批。
办理周期
一般情况下,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周期为10个工作日。如果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会延迟办理时间。
如果您想要追加或变更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内容,您需要重新向上海市广播电视局提交材料并重新审批办理。
以上就是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