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机构:市文化和旅游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出版服务等网络文化经营活动必须获得的证书。以下是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为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经营理念。
3.自备有相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等。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件。
3.经办人员身份证件、授权书和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遵守网络文化管理)。
4.主体业务功能说明。
5.网站备案号及备案核准书。
6.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和技术措施说明。
7.企业证明材料(如企业章程、股权架构等)。
8.其它可能需要的材料。
三、审批流程
1.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单位进行初审。
3.上海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评估。
4.根据审核结果,上海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5.领取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申请材料要求递交全部材料。
2.如有变更,需及时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3.未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
5.网络文化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希望能对申请人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