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人才的流失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越来越多的用工单位会选择和劳务派遣公司合作,而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企业应依法向各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申请,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后,才可开展劳务派遣相关业务。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有关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企业,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理违法所得的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若在经营期间没有违法所得,将处罚5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注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哪些条件呢?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报告。
2、提交成立劳务派遣的是否可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有关劳务派遣的章程和对劳务工的相关规章制度。
4、办公场所用房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由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和准予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申请公司,必须符合《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7条申请条件:
1、为确保申请公司的资金规模的大小和资金周转正常等情况,从而保护劳务工的合法利益,因此申请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人民币。
2、为严重打击劳务派遣的情况发生,导致劳务工自身利益的损害或是劳务派遣公司无实力解决甚至“卷包”走人的后果发生,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的申请公司必须有符合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
3、为服务劳务工的自身利益不受损害,申请公司必须有合法合规的公司章程和符合行政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制度文本。
4、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机构行政许可机构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许可证年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第19号令第三章的规定,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公司将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的报告。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公司,许可机关有权不予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延续书面的手续,不予换新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
各劳务派遣公司在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时应该如实报告以下事项:
1、上一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审计的情况。
2、公司里劳务工的总人数、社会社保缴费、支付劳务工的劳动报酬、参加工会等与劳务工自身利益相关的规定的情况。
3、被派往用人单位的劳务工的数量、用工期限和用工岗位的情况。
4、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和与劳务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情况。
5、是否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如有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经营情况。
将资料提交后相关机构将进行初审,初审。后会许可机构将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核实与提交的资料是否有误,之后再由相关机构作出是否准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证书。以上是小编简单的为大家梳理了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流程,在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时如有遇到困惑和问题,可免费咨询汇域商务有限公司。汇域公司针对客户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