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书(国有独资);
(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
(3)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9、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0、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附产权证复印件);
11、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1)任命书(国有独资);
(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
(3)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9、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0、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附产权证复印件);
11、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