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基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100千瓦以上推土机2台;
(5)各型压路机4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
(6)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5台。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级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一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二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