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办事流程详解
随着广播电视事业的不断发展,上海成为了中国*重要的广播电视中心之一。对于想要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公司和个人来说,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手续。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所需材料及审批流程。
一、办理条件
1. 具有自主法人资格的单位。
2. 经国家广电总局审核批准的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市场制播的著作权或转授权或中国内地境内法律规定应当取得出版许可的境外著作权。
3. 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人力资源。
4. 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5. 具有固定的节目制作、后期制作场地和技术设备。
二、所需材料
1. 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 申请人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 申请人的证明文件。
5. 申请人的节目制作及综合能力介绍。
6. 节目制作及经营计划。
7. 节目品种、时段的选择情况。
8. 获得电视剧、电影等的转授权、中国内地境内法律规定应当取得出版许可的境外著作权的复印件。
9. 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技术设备的审查证明。
三、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将所需材料交至上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 受理:上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批:申请人通过审核后,上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达到要求后会批准发放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 领证:上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颁发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相对来说比较繁琐,但对于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公司或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手续,一定要按照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及审批流程的要求认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