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能力审核
生产现场按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生产车间进行规划布局。
申请单位所提供的生产能力审核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到生产现场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申请单位所提供生产能力审核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申请单位补正,接受申请日期以补正资料齐全之日为准。
专家评审
市级审批部门受理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后,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审查的方式。
需要聘请专家进行技术审查的,应聘请3人以上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查,负责技术审查的有关专家及技术人员根据卫生安全危险性评估的结果作出技术审查意见。
审批发证
专家评审通过的,地市行政审批部门制作证书并颁发,做好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文件档案归档。
办理费用一般在3.5万(单个涉水产品)以上,但代理机构会承诺全程包办,不通过退全款。
办理周期 4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