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法人手机号码、邮箱、公司固定电话,申请公司办公场地面积,从业人员数量;
域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股东信息(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章程和法人身份证);
申办公司的章程扫描件(工商局调档档案);
以公司名义在工信部的域名备案;
业务发展报告;
另外注意,想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下5个条件都要满足:
认缴注册资本100万或以上的内资企业。
有“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经营范围。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设备和场所。
3名以上互联网文化从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从事音乐,动漫需要提供版权证明。
互联网ICP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内容服务商英文为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简写为ICP,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其必须具备的证书即为ICP证。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也叫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经营性ICP。
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经营范围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在线支付、充值平台、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申请基本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
2、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得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必要的人员、办公地址及场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申请申请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注: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公司章程。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5)社保证明。
6)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
7)域名注册证书。
提供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研究报告;
2)技术方案研究报告;
3)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研究报告;
4)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研究报告;
5)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