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物实验室立项审批需要的材料有:
1. 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
2. 项目申请报告;
3. 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1)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2)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5)投资、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
(6)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
(7)涉及银行金融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
(8)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二、以上材料齐全、规范,由项目办负责接收并递交行政办处理;如材料不齐全,将由项目办一次性告知 所需材料内容。
三、办公室将项目材料递交委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批转至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阅后批转至项目办统一办理。
扩展资料: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1、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