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提交名称到
2、签字确认核名通知书;
3、到人力资源与社保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递交相关材料人保局审核;
5、审核通过领取执照副本(正本暂扣);
6、银行开户;
7、税务局核税;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 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单位开办的还应出具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明;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4、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用的须附租赁协议); 5、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一、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公司注册地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2、*低注册资金的要求,不能少于200万。
3、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培训和资质。
4、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安全管理制度。
申请人力咨询服务许可证需要满足的条件也是比较严格的,不满足相应条件不可申请,这也是为了保障、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