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以私人财富用于公共事业的合法社会组织。涉及教育,科学,医学,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方面。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人员要求:理事长 1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监事1人,理事3人,从业人员4人(稳定的员工即可,比如财务、出纳人员)
目前也有基金会公司在转让:
转让亮点如下:
1,成立2年以上,做过2个项目。
2,进入财政部税收减免名录,无需进行纳税。
3,属于民办非企业,市场需求火热。
4,我方尽调已做,无任何不良,财税账目齐全,可随时变更。
5,上家可积极配合,进行变更及以后等事宜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