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我国产品更多地销往“一带一路”国家,产品质量问题也成为各国关注的重点。其中中东的海湾国家,对中国产品屡出新规,通关程序繁琐复杂。例如食品类产品出口到伊朗需办理自由销售证明书。
贸促会自由销售证明书资料准备:
1. 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或虽未列入上述目录,但依照相关机构要求仍必须接受监管和检验检疫的,应提交监管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类文件;
2. 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提交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应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条款之外的产品,应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或报告;
3. 企业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保函;
4. 该类货物以往的出口报关单;
5. 企业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6. 申报企业为非生产商的,还应提交与生产商之间的购销合同及生产商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贸促会自由销售证明书办理流程为
1、提供自由销售证书申请,向贸促会提交相关自由销售证书资料,并支付相应办理费用
2、证书签发,由贸促会签发自由销售证书
3、正本可以在贸促会官网上查询,根据编号可自行下载电子签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