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需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需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若已完成多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体现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构成、决策机制等重要信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股权架构图(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清晰展示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有助于审核部门了解企业的所有权关系和决策机制,评估企业的稳定性和风险控制能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等,用于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财务状况材料:
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能够反映企业过去三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需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加盖审计机构公章和企业公章。
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如有):例如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担保函等,可增强企业的还款能力,提高申请外债的成功率。
外债相关文件:
外债借款合同意向书或草案(如有):虽为意向书或草案,但应包含外债的主要条款,如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为审核部门提供外债的基本框架和预期安排。
借用外债方案:详细说明外债的具体情况,如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债务工具类型、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及借用外债工作计划等。
外债本息偿付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明确企业如何偿还外债本息,以及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的防范措施。
决策文件: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企业内部关于申请中长期外债的决策文件,需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成员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证明企业的决策过程合法合规。
信用证明材料:
企业信用报告:可以从相关信用机构如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或人民银行等获取,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包括企业的信用评级、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借款银行资信报告(如有):如果是通过银行借款,需提供借款银行的资信报告,证明银行的信用状况和资金实力。
其他辅助材料:
项目相关支持文件(若资金用途涉及项目):如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收购合同、意向书签订情况等;若企业属于特殊行业,还需提供相应的行业资质证明;如涉及环保行业或项目,需提供相关环保证明等。
法律意见书和真实性承诺函: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企业的外债申请进行法律审查,确保申请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需出具真实性承诺函,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