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费没有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税务机关、利用小额零星业务政策、转变劳务关系等方法来解决。以下是具体介绍:
税务机关:劳务提供者可携带身份证明、劳务合同或协议、付款方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也可以通过线上电子税务局进行,个人需先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在相关功能菜单中填写信息,确认纳税信息并缴款后即可完成。企业凭此进行税前扣除。
利用小额零星业务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且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其支出可用税务机关的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需包含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小额零星经营业务通常按次不超过 300-500 元,按月不超过 3 万元。
转变劳务关系:企业和劳务提供者协商,将劳务关系变成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支出处理,这样就不需要来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需要注意,变更雇佣关系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
成立个体工商户:对于经常发生劳务费支出的情况,可让劳务提供者成立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注册简便,不少地区支持线上申请,财务核算也相对简单,还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个体户月销售额不超 10 万元,可免征增值税,一些地区个税能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