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司有哪些创业补贴政策!

东莞公司有哪些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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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登尼特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小姐(女士)
电话
18029193181
手机
18344189282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办理对象

初创企业,即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办理条件

在2016年及以后新办的初创企业,吸纳已落户东莞的劳动者就业,按规定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并正常经营和按规定纳税,按其实际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总额高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及3人以下,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

(3)所需材料

1、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申领的营业证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副本)原件和复

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除外)

4、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蕞近6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7、初创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东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8、

9、《初创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

(4)办理流程

1、备齐资料;→2、到企业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4、部门审核;→5、拨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温馨提示:同一家企业招用同一位劳动者,只能选择申领本项补贴或《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企业就业安置基地奖励办法》中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申领。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以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已落户东莞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提示: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并在登记失业有效期内领取营业证照;就业困难人员需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后,领取营业证照。

以上人员于2016年及以后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证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进驻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租用场地创业的,按缴纳租金发票数额,给予每年蕞高6000元、蕞长3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登尼特成立27年来,分别在香港、马来西亚、海南、成都、深圳、广州、东莞、北京、厦门、泉州、南昌、义乌、上海、霍尔果斯等都设有服务中心,您可以去以上任何一个办理中心找登尼特咨询顾问咨询办理。联系我们: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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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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