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金融租赁公司出现了新的血液——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是以试点方式审批了资产超过800亿的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第二批增加了中石油这样的大型央企。近又有一些企业股东在安徽设立皖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获得批筹。金融租赁日后不在是银行系金融租赁的代名词了。
经过二次重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因具有天然的资金优势和扩大信贷规模的欲望,金融租赁公司的营业额呈几何爆炸似增长。成为中国融资租赁业亮眼的一个体系。随着金融租赁资产纳入信贷规模管理和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逐渐成熟,现在关注租赁物的增收价值,做新增固定资产的融资租赁业务的比重,越来越多。虽然大家依然在喊创新,但本质上都在回归简单融资租赁。这就是融资租赁的神奇处:孙悟空再有本事,也不能离开如来佛的手心。
“金融租赁”非金融机构所有
“金融”在中国,一直被认为有国家主权信用担保的产业。因此租赁公司一旦冠名“金融租赁公司”那么一定以为是金融背景非常强,出了问题有国家兜底的金融机构。虽然两次重组,金融租赁公司中,除了给川租重组时因有吸收个人存在的债务,由人行补偿外,国家并没有拿出太多的钱来“救”金融租赁公司。而且金融监管从发钞的人行分离出给银监会管后,以后的金融机构破产,银监会想赔都拿不出钱来。
虽然“金融”不再是金融管制时代,且银监会改版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只有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才可以冠名“金融租赁”公司。但因没有和商务部和行政管理局协调好政策,依然有不是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也可以冠名金融租赁公司。如恒信金融租赁公司等四、五家商务部管辖的融资租赁公司也冠以“金融租赁公司”头衔。
另外香港2002年10月有一家中国金融租赁集团有限公司在港交所上市。他们用“中国金融租赁”的名号在中国的融资租赁业活动。因此不要看到“金融租赁”就认为必然是银监会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商务部或境外的租赁公司也可以冠名金融租赁。
其实“金融租赁”如何称呼本身并不重要。它是一个外来语,“finical lease”可以翻译成“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或“财务租赁”。在操作上没有任何的区别。只不过在中国被人为地分为金融与非金融的区别。真正的“金融”租赁公司其租赁资产需具备金融属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如果租赁公司的资产不具备这样的特性,就算是法定戴上“金融”的帽子,做的也不是金融业务。反之就算没有冠以“金融”的帽子,如果其资产具有流动性,其资金来源有控股股东集团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支持,本质上就是“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
本站提供的资料
历史上的16家金融租赁公司:
中国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华阳租赁有限公司(被破产清算)
中国外贸租赁公司
上海新世纪租赁有限公司
浙江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租赁有限公司
河北租赁有限公司
山西租赁有限公司
四川租赁有限公司
甘肃租赁有限公司
新疆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广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随广国投破产,被破产清算)
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随海国投破产,被破产清算)
武汉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随武国投破产,被破产清算)
现在银监会对外公布的17家金融租赁公司:
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行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