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增值税上的“免税”和“税率为零”大家理解起来都是一样的,或者没有严格区分,或者不区分也不影响。然而在理论上和正规的法律文件里面,区别还是很大的。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在销售的时候类似小区物业收物业费100外,另外代收水电费16元,其中100元是物业公司的收入,16元是物业费以外的代收款项,本身也是欠自来水公司和国家电网的,这16元就是增值税销项税额。另外增值税是间接税,在终消费者承担增值税前,前面的商家在采购的时候是提前垫付这个增值税的,即增值税进项税额。
“免 税”: 只免掉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购买的时候垫付的进项税额由单位自行承担。
“零税率”: 不但免掉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也把购进的进项税额退给单位。这样一来这个商品的价款不含增值税,或者说,从整体来看,相当于从来没有收过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