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平衡性(权重:10%)
1.定义
平衡性是指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中肯、客观地披露企业在报告期内的正面信息和负面信
息,以确保利益相关方可以对企业的整体业绩进行正确的评价。
解读
平衡性要求是为了避免企业在编制报告的过程中对企业的经济、社会、环境消极影响或
损害的故意性遗漏,影响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与绩效判断。
2.评价方式
考查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是否披露了实质性的负面信息。如果企业社会报告未披露任
何负面信息,或者社会已知晓的重大负面信息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未进行披露和回应,则违背
了平衡性原则。
3.评价标准
80-100 分 报告披露了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实质性负面信息,并且说明了负面
信息发生的原因,提出针对负面问题的改进措施。
60-79 分 报告披露了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实质性负面信息,但未提出改进措
施。
40-59 分 报告仅披露了企业在报告期内的部分实质性负面信息,一些社会已知
晓的重大问题没有进行披露和回应。
1-39 分 报告披露的负面信息不具有实质性,存在“为披露负面信息而披露”
的意图。
0 分 报告未披露任何社会责任负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