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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档案查询毕业证丢失补办流程
2023-12-15 01:37  浏览:25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档案查询毕业证丢失补办流程

学校时称东北交通学校,后更名为交通部沈阳公路工程学校,辽宁交通学院,辽宁省交通学校,辽宁交通工程学校,与辽宁省公路专科学校合并,定名为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丢失补办流程及方法:


1、首先,在原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所在地的省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毕业学位证书遗失声明(之后会需要提交已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到学校)。这样原件即使以后找到了也没有证明学历的效力了,而证明学历的文件就变成之后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


2、准备原毕业证或学位证的照片或复印件。


3、再携带好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等,一般还会需要登报声明毕业证遗失的报刊,提交到学校审核。


4、有的学校还会要求到学校档案管理处复印本人的高考录取名册、学籍档案(一般毕业后会转移到相应地点的人才市场,因此要去人才市场开具)及毕业证书签领表。


5、审核通过后,再次递交到省教育局重新审核。


6、流程大致时间是半个月左右。


好了,以上内容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丢了该怎么办的全部内容了,然后提醒大家一下一定保护好自己的毕业证!


辽宁省的所属高校的档案或毕业生遗失的,提出申请,经核实信息确认无误后,发布遗失公告,由毕业生本人(非院校毕业生)或(院校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办理补发证明书。可携带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申请办理遗失证明。内地高校辽宁省籍毕业生遗失的,请按照毕业学校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办理。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注意事项:


1、辽宁省高等教育文凭的损失不能重新颁发。原持证人应持本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向原发证学校提出申请。原发证学校凭其学籍档案和发证记录,由所在地区的辽宁省(自治区、直辖市)并提供上述证明复印件。相关材料,同时注销原毕业证书。


2、毕业证书丢失后,应毕业证书持有人的要求签发的书面证明,承认原证书上注明的学历。毕业证可以作为学历证明。


3、高等学校使用的毕业证书适用于当年高考制度后入学的毕业生。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档案查询补办流程:


1.学籍档案丢失后可以联系档案负责人补办的流程,大学档案是从中专、高中开始生成的,所以补办的时候也要从高中开始补办。而且在补办之前提前准备一些个人基本的证明材料,像档案遗失证明以及补办档案申请书等,便于之后的审核;


2.补办档案的过程中,要确保每一份补办出来的材料都盖上公章并且材料是完整的,不完整的档案在以后的使用中同样也会带来麻烦。如果遇到不能补办的材料时,可以找到相关负责人开具证明来代替;


3.顺利将材料补办好之后,交给老师审核。在老师确认无误之后重新将档案交到相关部门封口盖章。然后根据个人的情况将档案存放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不能私自保管;


4.如果大家在补办档案的时候遇到困难或者没有时间亲自去补办的话,小编建议大家可以私信或者留言。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档案补办的流程大概是这些,每个学校补办档案的具体流程都不相同,大学档案丢失要补办很麻烦,要跑很多地方很多部门,费时费力,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大意而忽视档案。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领取委托书


本人:_______ ,性别:_____ ,学号: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院(系)__________级_____________学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由: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不能返校领取毕业证书,现特委托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代我领取毕业证书,并代为办理学校要求办理的一切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所签署的一切材料,本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毕业证丢失或损坏,无法补办。如有遗失或损坏,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备注 1:委托人在领取毕业证当天需要自行打电话与学校教务处联系,以便确认委托事项是否属实。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籍档案证明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办理学籍档案证明的管理,根据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适用范畴


学籍证明包括了在校证明、复学证明、休学证明、保留学籍证明、保留入学资格证明等。


二、办理对象


学籍证明(除保留入学资格证明)的办理仅针对于拥有学院学籍的在籍生,非在籍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证明。


三、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毕业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系、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


四、出国用学籍证明办理要求


学生因办理出国事宜要开具中外文版学籍证明(中文版学籍证明办理要求见本规定第三条),可先凭借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开具的中文证明至翻译公司等办理相关语种翻译件;并携带翻译件到教务处办理外文版本学籍证明加盖公章等相关事宜。


五、办理时间与地点


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于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前往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开具手续;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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