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依据: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办理方式:
1.收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
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
4.决定。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于12个工作日(告知承诺类: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
5.制证与送达。发证窗口于6个工作日内,打印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材料:
1、 申请报告;
2、 执照;
3、 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4、 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5、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6、 平面布局图
7、从业人员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