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境外投资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办理境外投资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资格方面:
依法设立:投资主体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等。企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成立时间要求(一般情况):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定统一规定,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由于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申请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时可能会面临较大难度,通常较难通过审批,但特殊情况下如母公司有注资等可具体分析。
投资项目方面: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内企业需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例如,在境外设立新的子公司、收购境外已有的企业股权等行为属于境外投资范畴。
项目真实性与合理性:企业需要能够具体说明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包括投资的目的、业务模式、市场前景等,确保投资项目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一些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会受到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核。
财务状况方面:
审计报告要求:企业需提供最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报告不能出现亏损情况,以证明企业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稳定性。
财务指标要求:净资产回报率**高于一定比例(如部分观点认为高于 5%),同时资产负债率**低于一定水平(如 70%),这意味着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来支持境外投资项目。
资金来源方面: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企业要能够明确投资资金的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等。无法具体说明资金来源的,很难通过审查。
资金充足性:企业的资金状况应能够满足境外投资项目的需求,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例如,境内企业的净资产加净利润应大于投资额。
其他方面:
遵守法律法规: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应符合中国以及投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包括投资准入、行业监管、外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股东和董事背景良好:投资主体的股东和董事背景、征信等没有问题,不存在违法违规或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