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租赁的划分标准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时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原则
关注:
(1) 低租赁付款额
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 (不包括或有租金和低租赁付款额一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由于租赁合同规定的内容不同,其构成内容也不相同。如果租赁合同没有规定优惠购买选择权,则低租赁付款额包括:
D租赁期内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金:
2租赁期届满时,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租赁资产余值
@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未能续租或展期而造成的任何应由承租人支付的款项。
如果租赁合同规定有优惠购买选择权,则低租赁付款额包括:
O租赁期内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金
@承租人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而支付的任何款项。在任何情况下,低租赁付款额都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
(2) 初始直接费用一一计入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3)或有租金财务费用
或有租金一一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4) 履约成本
履约成本-指在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维修费、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