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公司是指两人或是两人以上合伙注册的公司,叫合伙公司。
合伙公司有分为两种,一种叫普通合伙,另一种叫有限合伙。
这种类型的公司一般都是由有共同的目的的人组建起来的,他们之间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
而且合伙制公司没有法人,所以公司产生的利益,都是以书面或是口头的形式来分配。
那注册这样的公司有什么优势和劣势呢?
合伙制公司的优势:
1、合伙企业设立难度低,手续相对简便和费用相对较低。
合伙协议就是公司运行的法律依据。
2、合伙制公司中,有限合伙人不但可以承担有限责任,吸引资金和人才。
而且连无限责任,很都可以很有效地解决。
3、税收较低。
不用交企业所得税,只要把个人所得税交了,就行了。
4、政府监管力度低。
5、合伙人可直接参与管理,且管理全不分大小。
合伙制公司的劣势:
1、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大的劣势就是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是合伙人中一但有一个人经营失误、或是退出、死亡,则会对企业的存续和运行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合伙人的选择和合伙协议的拟定就相当重要。
连带责任是债权人根据自己的清偿权益,请求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个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2、易内耗
虽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享有管理权利,但是在企业决策不一致时,公司业务的开展就会比较困难。
所以*在合伙协议中提前做好规定。
3、合伙人退出困难
由于合伙企业是共进退的,所以只要其中一个合伙人想将财产转让或是退出,这就很有可能会影响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要求,向外转让或退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可以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所以,*在拟定合伙协议时明确规定合伙人转让、退出原则,否则很难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