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无论是国外来华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凡是涉及以下表演活动,具体有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申请基本条件
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2)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需达到10万注册资金)。
3)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登记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4)其他依法应具备的条件。
企业必备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3)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注: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及身份证。
4)住所使用权证明。
5)资金证明(验资报告或入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