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Ex是国际电工c防爆电气产品认证体系的简称,指专门用于石油、化工、煤矿、轻纺、粮食加工以及等工业部门中可能聚集爆炸性气体、蒸汽、粉尘或纤维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的认证。
防爆电气产品也称为Ex产品,主要有防爆电动机、防爆开关电器、防爆灯具、防爆仪表、成套设备和附件等。
由于这些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场所是爆炸危险环境,例如油库、化工厂、煤矿井下等,如果由于电气设备制造质量等原因降低或丧失防爆性能,则电气设备运行或故障中产生的火花、电弧或高温就会点燃环境中的爆炸性混合物,形成工业爆炸或火灾,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众多人员伤亡。
世界上煤矿井下每年都发生多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重大事故一次就死伤数十人;石油化工企业也曾多次发生过爆炸和火灾事故,损失惨重。
由于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质量与许多重要工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有密切关系,因此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对防爆电气产品的制造和使用都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
早期的管理措施主要是对防爆电气产品进行型式检验或型式认可, 八十年代后期,一些工业国家,例如西欧国家先后开始对防爆电气产品实施防爆安全认证制度。
Ex产品必须取得防爆认证,才允许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
认证制度对保证Ex产品的使用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另一方面,由于Ex产品进入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需要进行重复的防爆检验和认证,对Ex产品的国际贸易造成了许多障碍。
为了消除国际间对Ex产品不必要的重复检验和重复认证,促进国际贸易,1992 年国际上开始在国际电工委员会范围内筹建防爆电气产品国际认证组织。
经过几年的筹备,1996年正式成立了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电气产品认证组织,简称IECEx认证体系。
目前已经有正式成员国22个,主要包括欧,美,澳洲等主要工业国家及俄罗斯,韩国,新加坡,日本等。
IECEx防爆体系的目标是全世界范围内接受一个标准IEC TC31制订的爆炸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系列标准。
IEC 60079-0:2012 爆炸性环境 第0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IEC 60079-1:2012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IEC 60079-2:2007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IEC 60079-5:2007 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IEC 60079-6:2006 爆炸性环境 第6部分:由油浸型“m”保护的设备
IEC 60079-7:2006 爆炸性环境 第7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IEC 60079-11:2006 爆炸性环境 第11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IEC 60079-15: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5部分:“n”型电气设备
IEC 60079-18:2009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8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IEC 60079-31:2008 爆炸性环境 第31部分:由外壳防止粉尘点燃设备“t”
IEC 61241-1:2004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外壳“tD”
IEC 61241-0:2004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0部分: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