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领取《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发放《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办理窗口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政府机构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5、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注意: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国家对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手段。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相关部门已经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