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要办理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近日今日头条、爱奇艺、腾讯视频以及各小程序平台等开始向自己的短视频节目合作方发送通知,表示需要对方出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且已网络备案,否则暂时无法上线节目合作方的视频内容。
凡合作方不能出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没有网络备案的,都需要到属地广电部门办理制作经营资质以及网络备案,凡在今日头条开办的各类节目或自媒体公众号,需要使用节目主体公司的资质申请。
因此,凡是从事短视频节目制作的都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一种许可资质,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广电总局在2004年8月已经开始施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该规定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