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好办吗
随着新政策的出台,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整为年应征税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了。原先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发现企业其实并不需要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终于有了“反悔”的机会啦。那么一般纳税人企业想要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转登记之后又是如何申报?是否会对开票产生影响呢?
一、申请转登记所需条件
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注意: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二、申请转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
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三、转登记之后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从转登记日的下一期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转登记之后会影响开票吗?
转登记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