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暴雨橙色预警!
出口企业di一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是否与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内容相符。
2.经营场所、设备、人员等情况,是否拥有与企业申报退(免)税额相匹配的经营能力。
3.对企业申请采用免抵退税办法申报退(免)税的,重点核查其是否具有生产能力或自主研发、设计能力(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等)。
4.企业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相应企业类型进行财务核算。
5.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出口退(免)税单证备案。
6.法定代表人是否知道本人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核查本项内容时,可由法定代表人现场书面声明:“本人确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7.采集《出口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并在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录入审核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