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下一步如何着力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外贸保稳提质?
吕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明确提出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跨境电商先行先试的试验田规模不断扩大。
今年外贸实现平稳开局,但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压力。从需求侧看,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起伏,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外需市场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从供给侧看,能源、原材料供应仍然偏紧。进一步推动外贸提质增效,需要各方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持续发力。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制定,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密切跟踪研究国际数字贸易规则新趋势,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等规则谈判,推动我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程。同时,利用海南自贸港、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开放高地,加快推进商业数据跨境流动等压力测试,探索未来开放路径,增强我国参与跨境电商国际规则的谈判能力。
第二,加快推动已出台鼓励政策更好落地见效。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一大批鼓励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中也有部分举措还存在水土不服、难以充分落地的问题。比如,对享受部分税收优惠和通关便利化政策的限制条件还比较严格,造成实际执行中未能覆盖尽可能多的市场主体,影响了企业的获得感;又如,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在具体执行上还缺乏细则,各地税务部门解释不一,给企业经营带来不确定性。对上述情况,需要结合企业诉求和监管实际,积极加以改进和完善,以便充分发挥既有政策的效力。
第三,考虑制定鼓励跨境电商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意见。这样,可有效加强税收、通关、财政、外汇与风险管理、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等各类政策之间的协同性,既能更好地形成政策合力,也有利于减少政策之间不够协调甚至存在矛盾的问题,有效放大扶持效果。此外,制定综合性指导意见也能有效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快体制改革协同创新,为跨境电商鼓励政策体系的动态调整和持续更新提供依据,进一步推动其更快更好发展。
第四,发挥好跨境电商试点区域的带动引领作用。除了已设立的132个综合试验区,国家还在86个城市(地区)及海南全岛开展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并于2021年3月将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建议动态总结先进试点区域的成功经验,并向其他区域复制推广,培育更多的跨境电商发展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