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医疗器械时应当查验供货企业的资质,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备案信息,合格证明文件。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进货查验记录包括:
(1)医疗器械 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2)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3)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备案编号
(4)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购货日期等
(5)供货者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没有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