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对于粤Z(香港和澳门进入中国内地的车辆)车牌的规定,截至目前,行驶范围都是**广东省内。超出广东省范围行驶即视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粤z车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8年,当时为了方便管理香港和澳门进入内地的车辆,预留了粤z车牌号,其中香港地区的车辆牌照最后加“港”字,澳门地区的车辆牌照最后加“澳”字。粤z牌照的发放本身就是为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交流,但毕竟两地的交通体系存在差异,所以通行上不能实现完全的统一。
香港车辆办理粤z车牌的条件:境外投资者在广东省内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2辆;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