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集聚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动能挖潜,推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进程,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優秀案例推广,省经信厅于近日开展生物医药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申报条件
典型案例申报主体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浙江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分享经验;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件、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等。
02、征集领域
围绕生物药、高端医疗器械、化学药、现代中药、数字医疗、医药外包服务等重点领域,征集一批在行业内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创新性,具备较强的推广价值和可复制性案例。
(一)技术创新
具有技术先进性,引领行业发展的技术成果、解决“卡脖子”技术短板问题,填补国内技术空白、改进现有技术、提升产品价值的技术成果。
(二)绿色创新
立足国家“双碳”战略,运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及资源综合利用、能源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新能源应用改造等,实现生物医药产业全生命周期绿色化转型和创新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数智创新
围绕药物研发、辅助诊断、健康管理、疾病筛查等环节,征集5G、AI、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在研发生产和精准医疗等领域深度应用的典型案例。
(四)业态创新
构建生物医药行业新业态,解决人才、资金、场地等要素保障问题的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园区、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平台。
(五)其他新模式新业态
在合同研究组织(CRO)、定制研发生产(CDMO)等专业外包服务领域中成效突出的服务机构典型案例,以及优质企业在行业发展周期中探索形成的其他典型案例。
03、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本地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本着自愿原则,申报主体如实填写申报书(附件)和准备相关材料,经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区经科局;
2.专家评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省经纬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生物医药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典型案例评选推荐意见;
3.确定名单。省经信厅在前期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等基础上进行研究,确定生物医药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典型案例名单,并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结果;
4.宣传推广。入选案例将推荐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媒体宣传、编制案例集等形式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5.指导培育。对入选案例的申报主体,各级经信部门将加强政策指导,协调解决问题困难,推动相关案例建设、应用、推广。
04、有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数据脱敏性、完整性、授权许可等提供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写明日期,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主体按附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重点突出、逻辑性强,不得弄虚作假,篇幅5000字左右。
(三)后续宣传推广等工作推进期间如发现入选案例、申报主体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经查实,取消其生物医药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典型案例荣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四)本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