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监市〔2023〕12号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经企业申报和各级审核推荐,省局研究决定向社会公示2023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718家,其中新申报440家,续报1278家(见附件),公示期两年。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s://szxt.zjamr.zj.gov.cn/)。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希望被公示企业进一步强化“契约”精神,重视企业合同管理,履约践诺;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重视企业合规经营,诚实守信,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公示期间,各地发现被公示企业存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中规定予以撤销情形的,应及时向省局报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