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退税率的出口货物适用政策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财税【2012】39号文
如何确定出口退税率?
由于国家会不定期的对不同的商品进行出口退税率调整,所以出口退税率是随着时间动态变化的,理论上不存在某个出口退税率永恒不变的商品。因此,只有在确定商品(商品编码)和时间(出口日期)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一个确定的出口退税率。
step1:找出出口报关单上对应商品的商品编码和出口日期
step2:在申报软件中查询商品编码对应的出口退税率
查询出口退税率方法如下:
在出口退税文库保持最新状态的前提下
方法1:进入“退税申报”模块,录入正确的出口日期和商品编码,系统自动带出的出口退税率即为正确的出口退税率。
方法2:进入“商品编码查询”模块,录入商品编码前几位,系统会自动检索保留匹配数据,然后找到出口日期在有效期起和有效期止之间,且基本商品代码标志为“*”的那条出口退税率。
(注:我们此处讨论的零退税率的出口货物是指在财税【2012】39号文的相关规定下,符合条件且通过上述方法查询出来出口退税率为0的出口货物。)
零退税率出口货物税务申报问题
1.发票开具及纳税申报
开具普通发票,税率与内销该商品一致,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1对应税率的行里。
2.退税申报系统处理
在“不予免抵退税(视同内销)”模块中录入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数据,并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