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医美类
(三十)激光治疗仪:由红光灯珠及配套电气部分组成,红光灯珠输出650nm激光,按照GB 7247.1的分类为2M类激光产品。用于对头皮进行红光照射,激活毛囊、刺激毛发生发,并可辅助对头皮进行消炎。分类编码:09-03。
(三十八)电动微针辅助推进装置:为一种笔式电子设备,需配合微针针头使用(本产品不含)。使用前,将微针针头安装至产品。使用时,可通过产品中的刻度盘调整出不同的微针长度,并可选择不同档位的速度,使微针均匀反复地刺向皮肤,短时间内在皮肤上形成微细管道。用于辅助微针针头建立皮肤给药通道,促进皮肤对药物或医疗器械的导入吸收。不直接与身体以及导入的药物或医疗器械接触。分类编码: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