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如未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申请条件:
劳务公司申请办理方法如下: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4.公司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证。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务派遣公司即告成立。
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企业设立登记备案申请表》;
3、《公司章程》;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5、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6、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8、当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