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运的货物是先出口后返进口,无需征收进口关税,对于海关而言,必须判定进口就是原来出口的货物才能对其免征进口关税。

1、免税退运进口
根据海关总署12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2、征税退运进口
免税情况以外的都需要照章征税,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出口货物退运方式:(一)一般贸易进口退运后不再出口。
(二)一般贸易进口退运后,经维修,需要再出口。
(三)退运进保税区,修理,再出口,好处是时间快。免掉好多手续和文件。
(四)退回香港,派人去维修。
(五)派遣技术人员去目的国维修。
(六)进行低价转卖第三方。
出口货物退运的条件(一)出口货物一般退运的原因——“因品质或规格原因”。
(二)申请期限要求——“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超过一年,海关不接受退运。
(三)申请条件要求——“原状复运进境”。
指退运货物复运进境时的货物形态应与原出口时的货物形态一致,不能经过任何加工、修理、改装,但经拆箱、检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一般情况下,退运货物也不能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除外。
海关在审核确定退运货物是否为“原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若退运进口时的货物状态与原出口状态不一致的要照章征税。
出口货物办理退运需提交的单证
1、原进、出口报关单;
2、原进、出口装箱单;
3、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4、企业关于货物退运的情况说明(说明退运原因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退运的,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5、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退运货物,还应提交国税部门出具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的证明;
6、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