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县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
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
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
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县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
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
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
生许可批件.